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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艺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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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产业不是文化“产业化”
发布时间:2021-09-27 13: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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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传媒网】(作者  王 燚)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定位把文化产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人提到所谓“文化的市场化、产业化”问题。

    对此,文化部部长蔡武在出席第四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授牌大会时表示,“要不断重申我们从来没有提出要把文化‘市场化’‘产业化’这样的命题。这个命题本身是片面的、不科学的,甚至是错误的。要正确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不同性质和任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表现为事业、产业两大形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发展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方针,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体现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和便利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发展文化事业,要优先安排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大力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探索适合基层特点、适应群众需要的新的文化服务方式,推广政府购买、集中配送、联网服务等新做法,把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城乡基层,有效解决边远地区群众看书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发展文化产业,则必须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培育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同时,在谈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时候,不能忘了把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一项基本前提。要弄清楚文化的两种属性,弄清政府的责任,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不同任务,不能偏重事业而忽视产业,或者只盯住产业而忽略了事业。凡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必须是政府主导,主要依靠财政投入,不存在“市场化”的问题。只有在经营性文化产业领域,才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如此,才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两翼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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