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修(1912-1981) 晋城县裴洼村(今属泽州县)人。上党梆子组织家。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晋城县民风剧团指导员,晋城县文化局局长等职。
李善修青年时能打会唱,是裴洼村八音会和泽州秧歌自乐班怡悦会的组织者和骨干。在1942年他任裴洼村抗日村政府村长时,组织土河文工团和裴洼秧歌,排练了一些宣传抗日的节目,在根据地、游击区和敌占区演出,鼓舞抗日军民的战斗热情。1945年晋城县城解放后,李善修调入县文教科,筹建民风剧团,并在剧团任指导员八年,1959年任县文化局长。
李善修勇于改革。在剧团工作期间,他和大伙一起“改人、改戏、改制度”,使民风剧团面貌一新。他执笔改编的《卖油郎独占花魁》《梁山伯与祝英台》等戏,在观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任文化局长时,他组织编剧人员,编演了《地狱与天堂》《丹河湾》等现代戏,并根据上党梆子传统戏《夺秋魁》连台本改编为《抗金点元》《激宗害岳》,使剧团参加省地会演都受好评。在河北、河南巡回演出,也受到各地同行和观众的赞赏。《山西日报》《石家庄日报》《阳泉日报》都发表过署名文章对剧团备加赞誉。
“文革”中,李善修遭受严重摧残,但他能正确对待,从不将这些经历向儿孙及其他人述及。落实政策时,因过度兴奋,冠心病发作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