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公案》是上党梆子的传统剧目。虽然上党梆子剧作家葛来保先生曾对该剧作过改编,更名为《汉阳堂》,中央电视台也曾在戏曲频道播演过,可我还是喜欢欣赏《徐公案》。眼下我手里就有山西音像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刘喜科饰徐公、吴婉芝饰翟女,郭金顺饰海瑞、廉德胜饰徐猛的《徐公案》录音带和1981年中国文采声像出版公司出版的薛万青饰徐公、郝同生饰海瑞、原慧英饰翟女、米小胖饰徐猛的VCD光碟。边干活边听唱就用录音机放录音带;闲暇时追求声像俱佳的效果,则通过视频看光碟。欣赏着浓浓地乡音乡韵,那愉悦的心情实在难以言表。这些上党梆子老艺术家们的精彩表演,给上党梆子的戏迷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听得多了,看得多了,对《徐公案》的剧情和主题思想也理解得越来越深刻。
《徐公案》剧情并不复杂。它反映的是明代中叶,世袭国公徐龙被贬至汉阳府任职,是时御史海瑞随同皇太子云南安民,归途中路过汉阳,欲去拜访,适逢渔女状告徐龙之子徐猛抢亲害命。海瑞敦促皇太子一齐去到汉阳府,巧妙道出徐猛抢亲之事,徐公居功自傲,开始不服,后经渔女当堂对质,在事实面前,徐公以国法为重,大义灭亲,亲斩徐猛,为民申冤。但在剧情推演过程中,通过层层矛盾冲突的解决,如同剥笋般层层深入,把剧情推向高潮,既把海瑞为民申冤的浩然正气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把徐公经海瑞激将、在儿子犯罪的确凿事实面前,以国法为重、大义灭亲的壮举揭示得入情入理。剧情是由徐猛上船抢亲逼命展开的。海瑞的一段唱说得很明白:“渔父翟彪住汉阳,父女们打鱼度时光,有一公子闲游逛,江边遇见女娇娘,假意买鱼上船场,力逼渔女配成双,渔父不从打江死,又逼渔女投江亡,俺君臣行船在江上,将尸打捞问端详,渔女醒来从实讲,口声声告下一府堂。”就在渔女递上诉状的时候,皇太子犯了难,怕对徐公这头难剃,以“唯恐女子是谎状”为由,让渔女转衙去告。海瑞不同意,执意去会汉阳堂,说他们如此高官都不能受理渔女的诉状,让她还能转往何衙,告到何处?海瑞以“徐家钢刀再快,也不斩你我无罪之人”说服了皇太子,同意去见汉阳堂时,徐公先是怒打皇差,拒不到江边接驾,继而又以“清早起来穿衣不齐,戴帽不正”为由,不想接待亲到府上的皇太子与海瑞。“满不说他是幼主到,君王到来不离衙”,“南征北战把敌杀,才换来这小小的知府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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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居功自傲的性格充分地揭示了出来。当海瑞:君臣步行大堂,把徐公子抢亲逼命的事告知徐公时,徐公表现了将信将疑,直到渔女与徐公子当堂对质,才使得徐公相信了其子:犯罪的事实,在国法与“绝代断后”的选择中、在海瑞“有此事劝你真执法,无此事海瑞来承担”的步步紧逼与徐母护孙的哀求冲突中,徐公选择了“真执法”,狠心斩了亲生子,并付给渔女三百两纹银回家葬父。在徐公失去爱子的悲痛中煞戏。
《徐公案》久演不衰,深受人们欢迎,就在于有海瑞这样:不怕权贵、为民申冤的清官,也在于徐公大义灭亲的壮举。徐公壮则壮矣,但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入思考的空间,那就是假设徐公之子不犯法,徐公还用得着这大义灭亲吗?徐公若真的“家教似海洋”,持家严谨、教子有方,徐公之子还能够犯法吗?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严肃的社会话题:官宦持家须依法!《徐公案》的现实意义也在这里。
当今社会,有法不依,人情大于法的事不在少数,历来吏治难的问题在时下也有反映。特别是一批高官纷纷落马,更显现出官宦带头依法办事、依法持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然的话,不仅官宦本人因不法而锒铛入狱,就是家属子女也会因目无法纪而被绳之以法。官宦依法持家,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摆正自家与国家的关系,不能因为对国家有贡献就居功自傲,自家功劳再大,也不能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违法乱纲常”;官宦依法持家,要心口如一,对人对己一视同仁,不能“常在人前把口夸,铁面无私赛包家,不能只想执法把人管,碰见自家没了法。形成“台上讲人,台下人讲”的可笑局面;官宦依法持家,要有一条独善其身,洁身自好的底线,能够“先扫门前雪,管了自己再管旁家”使自己的腰杆真正挺直,有在众人面前说话的底气和资本;官宦依法治家,对家人特别是对子女不能宠,老话就有“宠子如杀子”之说,“纵子不管允胡乱”,到头来只能以身试法。一旦犯事,还真得有勇气绳之以法,不能设法袒护,来个“王法袖内藏”,叫人不齿!
戏剧具有教化功能,唱戏比势,它叫人们在娱乐中受到教育。以此观之,《徐公案》还得继续演下去,使之进一步发挥“法制课”的作用,也使人们更加崇尚海瑞“求曲折”、敢碰硬的浩然正气,吸取徐公因宠子而“绝代断后’’的沉痛教训。好哉,《徐公案》!